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
《“十三五”生物产业发展规划》的通知
发改高技[2016]2665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》和《“十三五”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》,进一步夯实生物产业创新基础,促进现代生物技术更多惠及民生,着力打造生物经济新动能,我委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编制了《“十三五”生物产业发展规划》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“十三五”生物产业发展规划
国家发展改革委
2016年12月20日
来源: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子站